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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争取到缓刑

发布者:郭庆梓|时间:2023年12月29日|245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的背景下,我国涉赌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开设赌场罪在2006年设定后,因刑法条文对开设赌场罪规定较为简单,导致实务对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存在一些争议。开设赌场罪中的赌场包括传统型赌场、网络型赌场、聊天工具内的赌场等。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2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9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本案中的当事人从事的岗位是前台服务岗,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并且是初犯,岗位也是一个辅助岗位,是一个从犯,去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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